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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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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
规章制度
六要:
①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
②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③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
④走路要走人行道;
⑤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
⑥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六不要:
①不无证驾驶摩托车、汽车;
②不驾驶超标电动车;
③不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载人;
④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⑤不乘坐超员车辆;
⑥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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