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两项创建”工作指哪两项工作
答:两项创建工作是指:“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和 “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这两项创建工作。
文件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14〕19号)】、【省综治委、省教委、教育厅、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闽教安〔2014〕24号)】
二、我院之前获评哪些有关平安校园荣誉称号
(1)2006年3月获评“福建省平安校园”荣誉称号。
(2)2013年1月获评首批福建省高校“平安先行学校”。
文件依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综治办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公布首批福建省高校“平安先行学校”名单的通知》(闽委教宣〔2013〕5号)】
(3)2014年1月获评:第二批省(部)属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二级达标学校。
文件依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第二批省(部)属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级别评定的通知》(闽教安〔2014〕2号)】
三、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三年提升工程有哪几类、哪几项考核标准
答:1.目标责任考核(目标责任、监督考核);
2.组织机构建设(机构人员、组织领导);
3.安全经费投入(经费保障、工伤保险);
4.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检查评估、档案管理);
5.安全教育培训(宣传教育、管理人员岗位培训、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安全文化建设);
6.安全条件(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学生宿舍、体育场(馆)器械、食堂及厨房设备、视频监控、计算机房(教室)、图书(馆)室、实验室、梯台及栏杆、校车及学校车辆);
7.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护(校园综治及周边秩序、警示标志和防护);
8.隐患排查和治理(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排查范围和方法、隐患治理消除);
9.职业健康管理(劳动保护、健康管理);
10.应急救援(救援队伍;救援设施、装备和物资;应急演练;事故救援);
11.事故报告查处(事故报告;事故查处);
12.绩效评估(绩效评估)
共12项考评类目、38项考评内容,考核标准1000分。
我院自评970分。
文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14〕19号)】
四、“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分哪几类、哪几项考核标准
答:1.组织保障(组织机构;安全责任;经费保障);
2.制度建设(校园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食堂卫生管理,建筑安全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学生公寓管理,校园网络管理,论坛讲座管理,社团组织管理,大型活动管理,校园周边管理);
3.安全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园安全文化);
4.维稳体系(安全稳定机制,安全维稳信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抵御防范渗透破坏,应急处置机制)。
共4个类别,23项考评项目、30项考评内容,考核标准100分。
我院自评93分。
【省综治委、省教委、教育厅、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闽教安〔2014〕24号)】
五、我校值班报警电话是多少?
答:翔安校区:7887558;思明校区:895835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六、“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的奖惩制度有哪些?
答:1.“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成效与学校和校级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列入年度综治安全考评内容,作为文明单位、党建先进、综治安全先进和教育督导评估、达标示范、创优争先等各项荣誉的前置条件。
2.对取得“5A级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要予以表扬奖励,并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及评优评先等指标。
3.对学校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暴力恐怖事件的;校园治安秩序混乱,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和系列入室盗窃等重特大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集体罢课、罢教、罢工、罢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集体越级上访的;发生师生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重大传染病、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出现非法结社及邪教、非法宗教组织或有害气功组织的;师生对校园安全满意率低于80%;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不合格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被“一票否决”或“黄牌警告”的,不得申报“平安校园”等级考评,已经评上的要取消称号并摘牌。被取消称号并摘牌的学校二年内不能参加各类先进荣誉的评选,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在学校治安面貌改变之前不得晋升职务和评先受奖。对三年后仍然达不到“平安校园”等级标准的,要控制招生规模、减少招生计划,不得参评任何综合性、示范性荣誉。
七、平安校园等级如何确定?
答:根据考评标准,按考评分数分等级:
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5A级平安校园”;
得分80分(含80分)至89分的为“4A级平安校园”;
得分70分(含70分)至79分的为“3A级平安校园”。
八:平安校园等级确定后,是否为永久等级?
答:不是,平安校园等级实行动态管理。
各级学校及周边领导小组可根据有无下列情形给予等级调整:一是因学校管理不善、工作滑坡、组织不力等因校方责任原因导致师生非正常死亡的,发生校园暴力伤害的,根据案(事)件严重程度,撤销或相应降低平安校园等级;二是在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与校园综治安全稳定相关的专项检查中,有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撤销或相应降低平安校园等级;三是学校着眼自身特点,形成较有影响力的平安创建品牌,被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及中央有关部门通报表彰,在全国、全省会议推广的,相应提高平安校园等级。以上等级的调整,由负责考评的单位在公布当年被考评学校等级时予以一并发文公布。
九: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全省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综治安全岗位职责实现全员化;学校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全面实施,师生安全素养和应对突发安全事故(件)的能力明显增强;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机构建设、人员配备不断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安防设施实现全覆盖和“人机互动”;综治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特色凸显;校地联动维稳机制全面建立,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渗透破坏和非法聚集活动有效防范;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明显改善,涉校涉生暴力事件有效遏制,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有效杜绝。至2017年底,95%以上的学校达到“平安校园”等级标准。
十:学校安全标准化三年提升工程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坚持全面覆盖,分类指导的原则,围绕“一级抓巩固、二、三级抓提升”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到2016年底,全省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更加明确,教育管理标准体系更加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师生安全素养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明显提升,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标准化建设应达标的学校幼儿园全部评审达标。其中,2014年底评审达标率不低于15%、2015年底不低于65%、2016年全部达标。
十一、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由哪个部门组织评审?
答:我院是省教育厅属高校,由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
十二、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由哪个部门联合发文?
答:由省综治委、省教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发文。
十三、学校安全标准化三年建设提升工程由哪个部门评审?
答:我院是省教育厅属校,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评审。
十四、两项创建的周期多长?
答:安全标准化三年提升工程考评验收:从2014开始到2016年,2016年全部达标。
“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考评验收:从2015开始到2017年,每年组织一次,为期三年。
十五、学校常用求助电话有哪些?
答:公安报警电话:110;
火灾报警电话:119;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医疗求助电话:120;
校医值班电话:7769337(翔安校区);5393537(思明校区)
校园110值班报警电话:翔安校区7887558,思明校区8958351
学院保卫处电话:7769318(翔安校区),5393518(思明校区)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