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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思明校区疏散指示灯具改造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12 14:10 阅读:次 字体:【
  • 询价采购公告

      ​我思明校区疏散指示灯具改造工程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我校思明校区位于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61号,其中办公楼、实验楼、公寓1、3、4、5、6号楼疏散走道未设置自发光型疏散指示灯具,学校拟对未设置疏散指示灯具走道进行疏散指示灯具改造,采用分楼栋集中控制系统。本采购项目为交钥匙包干价工程,供应商须以人民币报价且报价含材料费、配件费、人工费、运输费、措施费、税费、垃圾外运费、验收等所有与完成本工程有关的费用。


    二、工程内容及要求:

    1.本工程项目改造需符合国家及行业关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范改造范围为我校思明校区办公楼、实验楼、公寓1、3、4、5、6号楼。供应商须自行到现场勘察(现场勘察须提前联系思明校区安保服务公司姜队长15059067370),进行报价,工程包干价结算。

    2.供应商施工完成后应负责将场地清理干净并垃圾外运。

    3.供应商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注意文明施工,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项目负责老师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三、交付期及质保售后要求:

    1.交付期:确定成交供应商后45个日历日内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可提供更短的交货期),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并符合以上要求。

    2.质保要求:本项目要求对思明校区疏散指示灯具改造项目整体质保期应不少于一年,自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计,一年期满之后经由我校定点消防维保单位验收办理维保移交手续。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1220午12点。


    五、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学院翔安校区嘉则105安全处(翔安区洪钟大道4566号)。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报价一览表、售后服务和质保承诺书以及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将文件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


    七、评定标准:本项目原则上以“符合工程需求的实质性要求,售后服务更优,并且经评审的最合理低价”的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八、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依据国家及行业规范、本报价文件的约定进行验收。质量标准应符合工程需求的实质性要求。

    2.验收方法:供应商按照合同条款进行施工,疏散指示灯具改造相关材料进场时须现场清点和核对,施工完成后双方代表现场核验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九、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报价有效期不少于60天。

    2.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最高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带有“★”的条款为关键性条款,对这些关键性条款的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将导致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报价方应按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方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方认定该报价方以低于成本价格恶意报价,其报价将被拒绝。

    6.本项目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在3家以上(含3家),若不足3家但在1家以上的(含1家),如本项目已经过再次公告或邀请,则前述报价供应商进入询价,否则本次采购活动终止,本项目重新发布询价邀请。


    十、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92-7769399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