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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urman猫一杯”账号阶段性禁言!厦门“网红”有话说!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02 10:18 阅读:次 字体:【
  • 近日,浙江公安机关通报查处了“秦朗丢寒假作业”造谣引流案。网民徐某艺(女,29岁,网名“Thurman猫一杯”)与同事薛某(男,30岁)共同策划、编造“拾到小学生秦朗丢失的作业本”系列视频散播至多个网络平台,为吸粉引流而编造谣言,严重损害网络生态秩序,浪费公共资源,造成社会恶劣影响。浙江杭州公安机关已对徐某艺、薛某以及涉事公司处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公开道歉,随后对其造谣账号予以阶段性禁言


    事实证明,为吸睛而吸金

    不惜弄虚作假

    是要付出代价的

    针对此次事件

    厦门自媒体“大V”及网络平台

    纷纷发声,倡议行业自律

    我们不要网红“剧本”!


    网络博主“厦门发生”

    作为一名在自媒体行业从业多年的网络博主,自己也有一定的粉丝基础,更要有正确的价值观,时刻要谨言慎行,坚守底线。“编剧本”“造热点”短时间也许能获取流量,但一旦触碰法律,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网络博主“爱搜街”

    作为资讯新媒体,我们在传播资讯的同时,更应当恪守底线、守卫真相,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美好的厦门网上形象。


    自媒体网站 “同安生活网”

    在转发传播信息之前一定要做好核实工作,利用可靠的新闻源和官方声明来验证事实,避免成为谣言的放大器。同时要意识到传播后果,不能被网红大V“牵着鼻子走”,并鼓励粉丝理性看待网络信息。不能编造、摆拍制作虚假事件,要对自己在网络上的行为负责。


    网络博主“依依律师”

    网络谣言严重损害个人名誉、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必须依法打击。让我们一起共同学法、知法、用法,共同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共筑网络安全防线。让我们一起积极为此发声,捍卫真理和正义!


    美拍平台

    美拍平台针对此次事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发布通告。


    顶级的流量终需靠正当手段来获得

    “泼天的富贵”终需靠合法方式才能接得住

    对于媒体来说

    在繁芜的舆论场中

    选取真正具有公共价值的东西呈现

    既是职责所在,更是一种固本正源


    中央网信办发布2024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重点开展10项整治任务。其中,整治“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方面,将集中整治“自媒体”造热点蹭热点、制造“信息陷阱”、无底线吸粉引流牟利等问题,督促网站平台做好涉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等领域信息来源标注,AI生成信息标注以及虚构摆拍内容标注。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

    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博流量不能无底线

    为了蹭热度、赚流量

    挑战公序良俗

    终将被流量反噬

    同时,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

    挑战法律法规的行为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新店派出所